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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

最近小编同事收到很多关于新加坡税务规划的咨询,同事反馈很多客人对新加坡税务居民身份的判定不清楚。今天小编给大家说明下新加坡税收居民身份的认定规则。

一、个人和团体

根据新加坡所得税法案(第134章)第2(1)节有关新加坡税收居民的法定定义,“新加坡税收居民”指:

(a)税收年度的前一年在新加坡境内居住(合理的临时离境除外)或者工作(作为公司董事的情况除外)超过183天的个人

符合以下任一标准的个人视为新加坡税收居民:

(1) 定量标准

(a)纳税年度的前一公历年内在新加坡境内居住超过183天

(b)纳税年度的前一公历年在新加坡境内工作(作为公司董事的情况除外)超过183天

(2)定性标准

个人在新加坡永久居住,合理的临时离境除外。

更多信息可以参考:

https://www.iras.gov.sg/irashome/Individuals/Foreigners/Learning-the-basics/Individuals–Foreigners–Required-to-Pay-Tax/

(b) 在新加坡境内经营且主要管理机构位于新加坡内的公司或者其他团体。

“其他团体”指政治团体、高校、个人独资企业、互助会、联谊会等,不包括公司和合伙企业。

总的来说,其他团体包括俱乐部、社团、管理公司、贸易协会、市镇理事会和其它非法人组织。

根据上述定义,公司和其它团体的税收居民身份根据其主要管理机构所在地确认。如果一家公司的管理和控制地在新加坡境内,该公司即为新加坡居民企业。管理和实际控制地通常是指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地。

更多信息可以参考以下网站:

https://www.iras.gov.sg/irashome/Businesses/Companies/Learning-the-basics-of-Corporate-Income-Tax/Tax-Residence-Status-of-a-Company/

二、不视为税收居民的实体类型

(1)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归属于独资企业经营者个人,因此由其就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承担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

(2)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收入由每个合伙人就其分得的收入份额承担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

最近很多客人在申请办理新加坡的就业准证(Employment Pass)和创业准证(Entreprenuer Pass)。其中很大原因就是新加坡的优惠税收政策,以及极佳的经商环境和教育环境。拿到准证之后,卡片上的卡号就是新加坡税收居民纳税号。拥有本地收入者,每年需要申报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工作原因不在新加坡,例如海外出差,这种情况下,总收入也应该全额纳税的。

也就是说,获得准证的人士,每个月收取新加坡本地的薪资收入都需要全额纳税的。

有的客户就纳闷了,那同一笔收入,需要在新加坡和居住国征两次税吗?

当同一笔收入被征税两次时,就产生国际双重征税了。一次是在产生收入的国家(来源国),另外一次是在获得收入的国家(居住国)。新加坡和50多个国家,包括中国,签订了免双重征税协议,避免了纳税人在新加坡和原居住国被两次征税、当然,要享受此政策,需要向条约国家的税务机关提交居留证,以证明是新加坡税务居民。也就是说,拿到准证的人士仅需要向中国税务机关提交一封证明本人是新加坡税收居民的文件,就可以避免同一笔收入在新加坡和中国双重征税。

新加坡是众所周知的低税天堂,无论是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都保持在全球较低的水平。下期小编继续给大家带来新加坡个人和公司如何报税,税率的具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