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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钱买车竟非车主案】涉案职员竟是通缉犯 17车主受骗

(新加坡18日讯)女子花13万新元(约39万令吉)买车,结果发现自己不是车主案,涉卷款逃的二手车行职员原来是通缉犯,逃亡10年期间用女友名义开车行,前后骗取了17名汽车买主上百万元。

结果他在去年因盗用他人身份,进入赌场被识破而落网,被判监禁7年。

据新加坡《联合晚报》报导,事主谢丽萍(译音)购买丰田休旅车的二手车行SG Carline私人有限公司注册人陆莞(译音),在事发后不知所踪,因此难以起诉对方。

据了解,该二手车行是陆莞的男友李锦鸿(译音)借她的名义注册的,换言之李锦鸿其实才是车行负责人,不过后者如今正在服刑。

《联合晚报》曾在去年报导,李锦鸿实际上是一名通缉犯,他在2008年便以类似手法干案,先找人合作出资开公司,并以对方的名义注册二手车行,再将财务公司名下的一辆逾8万新元(约24万771令吉)的车子卖出。

李锦鸿在2018年3月盗用他人身份,到赌场搏杀被捕。(档案照)

不过,他却没有把车转到顾客名下,也没付钱给财务公司,而是把钱拿去赌博和作为个人开销,结果他被揭发后开始潜逃,警方于2008年发出通缉令。

李锦鸿在潜逃期间仍重施故伎,并在2017年至2018年间,以相同手法欺骗包括谢丽萍在内的17名汽车买主共101万2711新元(约304万7895令吉)买车,却没将拥有权转让给他们。

逃亡10年的他在2018年3月进入赌场时,被现场检查的警方发现他样貌与身份证及驾照上的照片不像,才揭发他真实身份然后逮捕他。

他事后因欺骗、失信和盗用他人身份进入赌场等97项控状罪名成立,去年9月被判监禁7年。